盛达二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资产管理合同变更征询意见函
发布时间:2024-01-22 阅读数:
盛达二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资产管理合同变更征询意见函
尊敬的盛达二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
我公司作为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托管人的盛达二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根据《盛达二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第二十五节资产管理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财产清算之相关约定,我司与托管人就本资管合同拟变更事项以合同变更征询意见函的形式已达成一致,拟对资管合同做如下变更,特向全体份额持有人征询意见。
将资管计划合同中关于“第五节 资产管理计划的基本情况”的相关条款修改如下:
原条款: |
现条款: |
(五)资产管理计划的主要投资方向 …… 3、期货和衍生品类资产:股指期货、商品期货、国债期货、场内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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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产管理计划的主要投资方向 …… 3、期货和衍生品类资产:证券交易所及期货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期货和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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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资管计划合同中关于“第十一节 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的相关条款修改如下:
原条款: |
现条款: |
(二)投资范围及比例 1、投资范围 …… (3)期货和衍生品类资产:股指期货、商品期货、国债期货、场内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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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资范围及比例 1、投资范围 …… (3)期货和衍生品类资产:证券交易所及期货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期货和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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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现向份额持有人征询意见,征询期为2024年1月23日至2024年1月25日。份额持有人应在上述征询期内向我司答复意见,逾期未作答复的,视为份额持有人同意全部变更事项。份额持有人不同意变更的,则应当在2024年1月26日提出全部份额赎回申请,本次赎回不收取赎回费用,不受赎回锁定期的限制(如有)。逾期未提出全部份额赎回申请的,则视为份额持有人已以其行为表明同意上述全部变更事项。变更后的合同内容将于2024年1月26日正式生效。
特此函告。
盛达期货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