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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调整集运指数(欧线)期货相关合约交易限额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4-01-03      阅读数:

转发:关于调整集运指数(欧线)期货相关合约交易限额的通知

上能发〔2024〕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1月4日(周四)交易起,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客户在集运指数(欧线)期货合约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如下。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按照单个客户执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做市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此限制。
    特此通知。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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