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调整燃料油期货相关合约交易限额的通知

转发:关于调整燃料油期货相关合约交易限额的通知


上期发〔2026〕8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6年3月4日(即3月3日夜盘)交易起,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客户在燃料油期货已上市合约的交易限额调整如下:
 

  燃料油期货已上市合约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6000手。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按照单个客户执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做市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此限制。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