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铜、国际铜、甲醇等期货相关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
关于调整铜、国际铜、甲醇等期货相关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郑州商品交易所发文通知,经我司研究决定,自2026年2月9日(星期一)收盘结算时起,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铜、铝、铅、锌、氧化铝、国际铜期货已上市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6%;
铸造铝合金、线材、不锈钢期货已上市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4%;
镍、锡期货已上市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2%,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8%;
黄金期货已上市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7%,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2%,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3%;
白银期货已上市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20%,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5%,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6%;
甲醇、对二甲苯、PTA、短纤、瓶片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为9%,交易保证金标准为14%。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相关规定执行。
如遇《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第十六条规定情况,则在上述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比例基础上调整。
关于涨跌停板和交易保证金的其他事项按《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及相关业务规则执行。
特此通知。
盛达期货有限公司
2026年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