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白银、燃料油、原油、铂、钯等期货相关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
关于调整白银、燃料油、原油、铂、钯等期货相关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广州期货交易所发文通知,经我司研究决定:
自2026年2月4日(星期三)收盘结算时起,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白银期货已上市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9%,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4%,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5%。
自2026年2月5日(星期四)收盘结算时起,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燃料油、石油沥青、原油、低硫燃料油期货已上市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6%;
丁二烯橡胶、天然橡胶、20号胶期货已上市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4%,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
纸浆、胶版印刷纸期货已上市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
铂、钯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20%,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6%。
如遇上述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标准与现行执行的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标准不同时,则按两者中幅度大、标准高的执行。
如遇《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第十六条规定情况,则在上述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比例基础上调整。
关于涨跌停板和交易保证金的其他事项按《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及相关业务规则执行。
特此通知。
盛达期货有限公司
2026年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