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月宏观综述
经济基本面,1、投资:12月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增速持平,制造业投资增速仍有韧性;2、外贸:12月进出口双双大幅回落超出预期,可能暗示内需不景气;3、消费:12月社会消费品零售增速大幅回落,汽车消费增速明显回落;4、物价:12月CPI反弹,PPI如期回落,后期通胀压力仍存;
货币及流动性方面,1、货币金融:12月M2增速同比大降至8.2%,货币闸门紧缩超预期;资金利率平稳回落,流动性仍合理充裕;2、临时流动性安排+定向降准,资金紧张明显放缓利率显著回落
政策方面,1、银监会密集发文,加强金融监管和政治,凸显去杠杆决心较大;2、证监会发布302号文及其配套通知,严管券商基金债券业务;3、保监会、财政部正式发文:严禁险资违法违规输血地方债;4、央煤:楼市调控走向“精准化” 限购政策从“一刀切”变“差别化”
二、国内经济与政策形势分析
(一) 经济形势
1、投资:12月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增速持平,制造业投资增速仍有韧性
12月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同比增速7.2%,持平上月。基建投资累计增速14.8%,较前值下滑0.8个百分点,主要受年末财政支出约束及天气原因影响。
制造业投资累计增速4.8%,较前值上涨了0.7个百分点。其中通用设备增速上涨较为明显,暗示后期制造业增速仍有韧性。房地产投资累计增速7%,较前值下滑了0.5个百分点。
但12月房价涨幅已经止跌走稳,居民中长期贷款占比仍在升上趋势中,预计后期房地产投资增速回落压力虽有,但依然可控。
整体来看12月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仍不算太差,经济下行压力依然可控。
2、外贸:12月进出口双双大幅回落超出预期,可能暗示内需不景气
中国12月出口同比(按人民币计) 7.4%,预期 6.7%,前值由 10.3%修正为 9.5%。中国12月进口同比(按人民币计) 0.9%,预期 11.8%,前值由 15.6%修正为 15.4%。中国12月贸易帐(按人民币计) 3619.8亿,预期2352亿,前值由 2636亿修正为 2554.4亿。12月进口增速大幅回落低于进口增速,一方面或表明内需不佳,另一方面可能意味着2016年8月以来进口增速持续高于出口增速的阶段可能结束,意味着本轮供给侧改革带来的进口增速回升告一段落。出口增速回落明显小于进口。我国对美国、欧盟、东南亚等国出口增速有所回落,不过对日本的出口增速继续加快,一方面可能是因为12月人民币小幅升值影响出口,另一方面也可能外需也有所放缓。
从进口量来看,12月原油、铁矿石进口量及增速均大幅回落,钢材进口量仍有所增加但增速也有所放慢,我国是钢产量大国,进口主要是一些特殊钢材,特殊钢是重大装备制造、重大工程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国防先进武器所需的核心、关键材料,是一个国家综合竞争力的标志,因此钢材进口量和增速依然较高,可能暗示制造业正在转型升级。
从进口金额来看,铁矿的进口大幅回落,除此之外原油、汽车和汽车底盘、钢材、塑料等回落的幅度依然较小,大豆的进口额还在增加。从进口额增速上来看,铁矿的进口额增速下降最快,除钢材之外其余增速均有所回落。整体来看进口增速有所回落,量上的回落快于价上的回落,暗示内需货确实在放缓。
3、消费:12月社会消费品零售增速大幅回落,汽车消费增速明显回落
2017年12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同比名义增长9.4%,较前值10.2%大幅回落了0.8个百分点。我们认为消费的大幅回落不能用基数效应来解释,更多的原因可能是下游消费确实不够景气。其中汽车零售增速大幅回落至2.2%,较前值下降了2个百分点。房地产类消费受房地产投资增速下滑也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回咯。整体来看,去求端的下滑超出了预期,对供给端可能会产生一定压力。
4、物价:12月CPI反弹,PPI如期回落,后期通胀压力仍存
12月CPI同比为1.8%, 略低于市场预期的1.9%,增速比11月份的1.7%上升了0.1个百分点,主要是今年累计增长较快;12月PPI同比为4.9%,略好于预期4.8%,增速比11月份的5.8%下降了0.9个百分点,翘尾因素的影响作用较大。
从CPI分项来看,食品价格同比下降0.4%,较前值-1.1%有所好转。食品中鲜菜价格及猪肉价格跌幅均有所收窄,可能与冬季天冷有关。非食品价格同比增长2.4%,较前值回落0.1个百分点。
核心CPI同比增长2.2%,较前值下降了0.1个百分点,与生产资料PPI回落保持一致,但整体水平依然维持高位,表明供给侧改革对CPI的涨价压力仍然存在。PPI与CPI的差值由4.1%大幅缩窄至3.1%,后期可能仍然会继续回落。
从PPI分项来看,生产资料PPI同比增长6.4% , 较前值7.5%大幅下降1.1个百分点,是导致PPI同比增速下降的主因。生活资料PPI同比增长0.5%,较前值0.6%下降了0.1个百分点。从PPI细分项来看,原材料工业类PPI同比增长8.1%,较前值9.7%继续大幅下降了1.6个百分点。加工工业PPI同比增长5.5%,较前值6.3%下降了0.8个百分点。采掘工业PPI增长9.1%,较前值10.8%大幅下降了1.7个百分点,降幅依然最大。
总体来看,12月PPI指数大幅回落主要是基数因素,伴随后期基数效应增加,上半年通胀压力依然还在。上半年CPI可能仍然会有所回升,PPI会继续回落但速度上可能放缓, PPI与CPI的剪刀差有望继续缩窄,但速度也会有所放缓。
(二)货币流动性
1、货币金融:12月M2增速同比大降至8.2%,货币闸门紧缩超预期
中国12月M2货币供应同比 8.2%,增速创历史新低,大幅低于预期 9.2%及前值 9.1%。中国12月M1货币供应同比 11.8%,也低于预期12.6%,前值 12.7%。中国12月M0货币供应同比 3.4%,也低于预期5.9%及前值 5.7%。央行调查统计司司长阮健弘表示,当前货币信贷运行总体正常,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稳固,经济运行韧性增强,企业利润向好,这些为主动去杠杆提供了较好的时间窗口。今年M2增长比上年有所下降,主要就是反映了去杠杆和金融监管逐步加强背景下,银行资金运用更加规范,金融部门内部资金循环和嵌套减少,由此派生的存款减少。初步测算,2017年金融机构同业业务、债券投资、股权及其他投资全年同比少增,下拉M2增速超过4个百分点。
中国12月社会融资规模11400亿,也大幅不及预期15000亿及前值16000亿。从社融分项来看,表内人民币贷款大幅回落,表外的信托贷款、委托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大幅上升,但绝对量依然维持相对低位。
中国12月新增人民币贷款 5844亿元人民币,创2016年4月以来最低,大幅急不及预期 10000亿元人民币及前值 11200亿元人民币,可能暗示实体融资需求有所放缓。中长期贷款中企业中长期贷款占比再次下降,较11月的38%下降至37%,仍然维持低位,表明企业投资意愿依然不强。居民中长期贷款占比有所回升,较11月的37%回升至53%,或许暗示房地产调控并没有更紧,也符合我们的预期,今年房地产的调控将更加侧重改善供给。
整体来看12月金融数据不佳,货币信贷闸门双重手机,也说明目前仍处于金融紧缩周期之中。
2、临时流动性安排+定向降准,资金紧张明显放缓利率显著回落
29日,央行公告称,为满足春节前商业银行因现金大量投放而产生的临时流动性需求,促进货币市场平稳运行,支持金融机构做好春节前后的各项金融服务,决定建立“临时准备金动用安排”。本周银行间Shibor、质押式回购利率、企业间票据融资利率、企业债等利率小幅回落。去年9月份,央行发布了《关于对普惠金融实施定向降准的通知》,今年1月25日起全面实施。据悉此次降准可覆盖全部大中型商业银行、约90%的城商行和约95%的非县域农商行。但央媒金融时报称此次定向降准对流动性和市场的影响是短暂的,实际释放的流动性或在3000亿元至3800亿元之间,低于此前市场预期。央行流动性释放下,资金面合理充裕。
(三)政策
1、银监会密集发文,加强金融监管和政治,凸显去杠杆决心较大
1月5日,为推动商业银行加强大额风险暴露管理,有效防控集中度风险,银监会发布了《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办法》明确了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监管标准,规定了风险暴露计算范围和方法,从组织架构、管理制度、内部限额、信息系统等方面对商业银行强化大额风险管控提出具体要求,并明确了监管部门可以采取的监管措施。设定监管标准主要考虑了三方面因素:一是与现行监管要求衔接,二是国内银行达标压力,三是借鉴国际监管标准。银行承担信用风险的所有授信业务均纳入大额风险暴露监管框架,具体包括六大类:一是贷款、投资债券、存放同业等表内授信业务;二是资产管理产品或资产证券化产品投资业务;三是债券、股票及其衍生工具交易;四是场外衍生工具、证券融资交易;五是担保、承诺等表外业务;六是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信用风险由商业银行承担的其它业务。
第一,对于非同业单一客户,《办法》重申了《商业银行法》贷款不超过资本10%的要求,同时规定包括贷款在内的所有信用风险暴露不得超过一级资本15%。主要考虑银行授信业务日趋多元化,不再仅限于传统信贷,而目前国内对全口径信用风险集中度没有明确的量化监管要求。定量测算也表明,国内绝大多数银行已经达到上述监管标准,《办法》实施不会抑制银行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投放。
第二,对于非同业关联客户,《办法》规定其风险暴露不得超过一级资本的20%。非同业关联客户包括集团客户和经济依存客户。现行的《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规定,集团客户授信余额不得超过银行资本的15%。《办法》规定的关联客户风险暴露监管要求较现行要求更为宽松,主要考虑到传统授信以贷款为主,但目前企业融资方式更加多元化,适度放宽监管要求有利于银行加强对实体经济的金融支持。从测算结果看,绝大多数银行也能够达标。
第三,对于同业客户,《办法》按照巴塞尔委员会监管要求,规定其风险暴露不得超过一级资本25%。考虑到部分银行同业风险暴露超过了《办法》规定的监管标准,《办法》对同业客户风险暴露设置了三年过渡期。商业银行可在过渡期内逐步调整业务模式、分散同业资产、扩展客户群体,而无需简单压降同业业务总体规模。
本次银行出台的办法,充分体现了监管层对银行间同业业务监管的重视,但同时给出3年过渡期,料对市场冲击将较为温和。
1月13日,中国银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通知(银监发〔2018〕4号)。通知指出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银监会决定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要求各行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要全面评估2017年已开展的“三三四十”、信用风险专项排查、“两会一层”风控责任落实等专项治理工作,对照2018年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工作要点,梳理本机构、本部门、本地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2018年重点整治8个方面22条。
1月25-26日,中国银监会召开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会议认为,过去一年银行业经营行为趋于理性规范,2018年将继续打好防控金融风险的攻坚战。会议提到,经过一年的努力,银行业已经出现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的端倪,脱实向虚势头得到初步遏制,商业银行同业资产负债自2010年来首次收缩,违法违规和监管套利大幅减少,强监管严监管的态势基本形成。会议强调,2018年要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使宏观杠杆率得到有效控制,金融结构适应性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明显增强,硬性约束制度建设全面加强,系统性风险得到有效防控。
银监会本月发布多文规范整治金融链条,再次印证我们对2018年国家工作重点——去杠杆防风险的判断。
2、证监会发布302号文及其配套通知,严管券商基金债券业务
1月4日“一行三会”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债券市场参与者债券交易业务的通知》(银发【2017】302号)(下称“302号文”)。通知重申了针对市场参与者的有关禁止性规定,如相互租借账户、利益输送、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规避内控或监管等。强调债券交易均应在指定交易平台线上达成并签署相关交易合同和主协议,同时还明确了市场参与者要按照实质大于形式的原则,对于约定由他人暂时持有但最终须返售、或者为他人暂时持有但最终须由其购回的债券交易,应通过买断式回购交易达成,按照相应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并以此计算风控指标,统一管理。
当日,证监会也发布了302号文的配套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债券交易监管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从强化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的内部合规风控机制、加强业务管理和人员管理、统一规范各类债券交易等方面强化机构规范操作、控制风险。国海证券(000750,股吧)“萝卜章”一事暴露出的金融机构内部风控不严、债券违规代持等风险,给市场敲响了警钟。从《通知》的相关要求可以看出,监管部门也在吸取国海证券“萝卜章”事件的教训,从进一步规范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的制度体系、人员管理等方面引导行业健康发展,坚决治理市场乱象,依法全面从严监管。
值得注意的是,与302号文一样,为稳妥有序地引导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调整,《通知》同样设置了1年期的过渡期。根据要求,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现有制度体系、岗位设置等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应当开展自查自纠并在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年内完成自查整改并提交报告。
3、保监会、财政部正式发文:严禁险资违法违规输血地方债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中国保监会、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支持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支持保险机构更加安全高效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
《指导意见》明确了保险资金运用涉及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政策边界,提出要规范保险资金投资,坚决制止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主要内容包括:一是鼓励保险机构依法合规开展投资。在支持保险资金投资关系国计民生的各类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等政府投资项目的同时,明确不得违法违规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资。地方政府也不得向保险机构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二是妥善配合存量债务风险处置。要求保险机构妥善处理对地方政府的存量投资业务,地方政府要积极予以支持,及时发现风险,及时处置。三是规范投资融资平台公司行为。要求保险机构充分评估地方财政可承受力,不得通过融资平台公司违规新增地方政府债务。地方政府要依规推进财政及举债信息公开,保障保险机构知情权。四是审慎合规开展创新业务。明确保险机构不得通过股权投资计划等创新方式违规形成地方债务。坚决制止地方政府以引入保险机构等社会资本名义,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上新项目、铺新摊子。五是着力强化行业风险管理。要求保险业相关行业组织发挥平台作用,加强对地方债务风险的监测。督促地方政府加快建立跨部门联合监测和防控机制,加强信息共享,支持保险机构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六是严格落实市场主体责任。强化保险机构的风险管理责任,完善问责机制,加强对保险机构及中介服务机构的责任追究。
上月江苏、贵州两省20个市县违法违规举债担保问责情况后,中国财政部整改报告提出,坚决打消地方政府认为中央政府会“买单”的“幻觉”,坚决打消金融机构认为政府会兜底的“幻觉”坚持中央不救助原则,做到“谁家的孩子谁抱”。可以看到政府对于地方政府杠杆的控制相当严格,决心也相当坚定,间接也影响到明年的基建投资可能会不如今年。
4、央煤:楼市调控走向“精准化” 限购政策从“一刀切”变“差别化”
近期,兰州、合肥南京等地发布了一些房地产政策,引发了广泛关注。央视网发表了《楼市调控走向“精准化” 限购政策从“一刀切”变“差别化”》一文。文中提到:
今年元旦开始,部分城市对楼市调控政策进行了调整。从内容上看,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将“一刀切限购”变为“差别化限购”。例如,兰州取消了对偏远区域的住房限购政策,放松部分城区限购条件,同时在有过热倾向的城区加码限售政策。二是定向放松以吸引优秀人才。例如,南京重点针对优秀人才放宽购房条件,允许符合条件的人才先落户再就业。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刘为民表示,从因城施策的角度上讲可以促进整个全国市场更加平稳运行,能够使整个房地产是市场更加健康发展,对于今年的投资来讲,也是一个相对的拉动作用。
刘为民表示,很多城市目前仍在执行中央分类调控、因城施策的调控方针,各地会因市场供需变化的不同而表现出调控政策的差异性。中央正给予地方政府更多的自主权,以后这样的调整会越来越多。
从官方媒体的表态来看,对于房地产市场政府虽然明确的调控的方向,但仍然希望房地产市场能够平稳下来,因此对政策的部分放松可能会进一步减缓房地产投资以及整个经济的下行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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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盛达期货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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