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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调整日内过度交易行为监管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03      阅读数:

转发:关于调整日内过度交易行为监管标准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自2018123日(星期一)起,对股指期货日内过度交易行为的监管标准进行调整:

客户每日在某一合约上开仓交易量超过50手的,构成“日内开仓交易量较大”的异常交易行为。套期保值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此限。

特此通知。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2018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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